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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年底前要由试点探索转为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   
2024-09-26  健康大河南

  9月25日,“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推进会”及“2024年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第一次质控工作会暨培训会”在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成功举办,旨在推动郑州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舒适性。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工作目标要求:

  2024年底前,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要由试点探索转为全面实施,覆盖所有开发区和区县(市);

  到2026年,家庭病床服务体系、管理模式和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将此项工作打造成全国叫得响的“郑州品牌”。

  郑州累计设立家庭病床1202张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患者本人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通过家庭病床服务这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可以让患者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人康复,又节省了医疗资源。

  2023年以来,郑州市作为全省试点,扎实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2023年8月,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获批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院长李敏介绍,依托老年专科优势,医院探索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建立了“一平台双中心”的组织体系,即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郑州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指导中心、质控中心,设立全市统一24小时咨询电话0371-967886,实现了家庭病床服务“智”与“质”的提升。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还建立了三级质控体系,从组织架构、医疗服务、病历书写、医保监管、患者满意度等多维度对全市家庭病床服务进行全方位质控评价。通过强化质控管理,规范了诊疗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

  截至目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已达207家,累计建床1202张,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6.78%,次均费用相比普通住院降低4962元,有效节约了医保资源,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

  给予家庭病床建设单位2万元经费

  2024年是家庭病床服务高质量推进,由试点转为全面铺开的关键一年。按照郑州市要求,下一步,要充实家庭病床服务力量,充实医务人员队伍。

  由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牵头单位对基层成员单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业务指导培训和医疗质量控制,开通家庭病床患者转诊绿色通道,为家庭病床服务提供人力、物力和信息化等资源支持。

  将家庭病床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监测、需求评估等工作,推进重点人群家庭病床服务。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等方式,探索在家庭病床服务中提供在线查房、在线开具医嘱等服务,吸引患者下沉基层。

  为调动基层各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积极性,郑州市实施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家庭病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家庭病床服务激励机制。郑州市要求每个开发区、区县(市)从辖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选取2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每家建设单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用于家庭病床服务所需环境改造、设备购置、政策宣传、学习培训等工作。

  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每个结算医保病例,都给予一定标准的服务补助,用于弥补上门服务成本支出、人员劳务及政策性亏损等。

  家庭病床起付线将按普通住院起付线减半收取

  2023年10月,郑州市发布《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家庭病床”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按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其中,“家庭病床建床费”为每次90元,医保支付按照“甲类”项目执行;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费”市、县(区)、基层均为50元/次·人,医保支付按照“乙类”项目执行。计价单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上门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

  本次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推进会上,进一步完善了医保支付政策和费用结算标准。按照政策要求,医保基金支付仅限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以及病情需要使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根据病情和患者需求,在建床期间每周确需上门服务两次以上的,医保支付每周2次上门服务费后,其余上门服务费由患者自付。家庭病床起付线按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线减半收取。

  2025年1月1日后,家庭病床起付线不纳入本年度普通住院起付线累计计算。确因病情改变需转入普通住院治疗的,家庭病床治疗费用及转入普通病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普通住院进行结算,起付线按普通住院补齐。


[责任编辑: 鲁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