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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专家对话】袁斐: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需要注意的有...

发布时间:2020-12-04  来源:   
2020-12-04  健康大河南

  2020年国家安全用药月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监管工作的理解,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此,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健康大河南,推出《安全用药专家对话》系列节目。

  本期,我们邀请到了郑州仁济医院药剂科主任袁斐做客演播室,请袁主任来给我们讲讲特殊人群如何安全用药。

  问题一:袁主任您好,我们经常听到医生说要合理用药,那么,到底什么是合理用药呢?

  合理用药就是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药物。

  同一种药物以相同的计量给予不同的人群时,其产生的结果不会完全一样,这就是所谓的个体差异,所以关注特殊人群合理用药尤为重要。

  问题二:您刚才讲到了特殊人群更应该注意合理用药,那哪些人属于特殊人群呢?

  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及肝、肾功能不全者。这部分人群由于其自身的生理、病理变化往往会影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同时也影响药物的效应和不良反应。

  问题三:原来这几类人都属于特殊人群,那么,对于老年人来说,哪些原因要求在用药方面要特别注意呢?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及其作用与青壮年会有很大差异;尤其老年人又往往一人多病,用药种类较多,药物不良反应及药源性疾病亦随之增加,据调查,住院老年人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7.3%,是成年人的4-8倍。

  问题四:那么老年人在用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

  老年人应如何用药?

  (1)药物的正确选用:在明确诊断之后,首先考虑使用药物的利弊,权衡得失。有一些疾病对老年人是不必用药的,如轻度高血压、轻度糖尿病,一般可以采用饮食等生活方式的干预治疗。年轻人适合的药物,老年人不一定适合,如苯海索、巴比妥类等。对于感染性疾病,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注意药物对老年人肝肾功能的影响。

  (2)剂量的选择:《中国药典》2015年版规定,60岁以上的剂量为成人剂量的3/4。有些药物(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的起始剂量应当是成人剂量的1/2或1/3。老年人用药剂量原则上应由小到大,以求找到最合适的剂量实行剂量个体化,如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药等。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要特别注意治疗的疗程,防止用药时间过长而发生二重感染。

  (3)重视老年人的依从性:老年人按医嘱服药,提高依从性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因为老年人常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一方面医护人员应耐心向老年患者解释用药的目的、剂量和疗程,尽量简化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应选择适合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剂型,还应取得患者家属的协助监督和配合,这对长期用药的老年人尤为重要;或者家庭药师走向患者家庭,为患者实行单剂量摆药,以增加患者对药师的信任,加强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问题五:儿童是特殊人群中年龄最小的群体,儿童用药一定要特别谨慎,那么,家长在给孩子用药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首先是儿童的年龄段是怎么划分的呢?

  儿童合理用药:

  新生儿期:出生28天之内

  婴儿期:1岁前

  幼儿期:1—3岁

  学龄前期:3—7岁

  学龄期:7—12岁

  青春期:女孩11/12-17/18岁;男孩13/14-18/20岁

  新生儿生理状况及特点:①肝肾功能不全,药物代谢及排泄功能差②药物代谢及排泄功能随体重、日龄增加而完善③药物作用的个体差异大,所以药物剂量及用法不能按成人量机械折算,也不能套用年长儿用量④血脑屏障功能不佳,药物相对容易进入脑内⑤皮肤粘膜体表面积大,血液丰富,某些外用药、透皮制剂容易吸收

  婴幼儿生理状况及特点:①生长迅速,某些系统易受药物影响,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②肝肾发育逐渐完善,代谢及排泄功能加强③易发生消化功能紊乱或习惯性便秘、呼吸系统疾病④药物的毒性或过敏反应,早期不易辨识⑤某些药物可以通过乳汁进入幼儿体内,造成不良后果

  新生儿、小儿应如何用药?(1)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2)避免使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敏感的药物:新生儿和婴幼儿脑膜通透性较高,血脑屏障功能不完善,药物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少,易发生药物中毒。如吗啡、哌替啶易引起呼吸抑制;四环素、糖皮质激素使婴幼儿脑脊液压力增高;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前庭神经不可逆损害,造成永久性耳聋等。(3)避免使用造成对肝、肾功能有害的药物:小儿时期体液占体重的比例较成人大,但对水和电解质代谢的调节功能差,在应用利尿药后极易发生低钠或低钾血症,所以应尽量避免使用利尿药。

  问题六:妊娠期妇女用药直接关系着胎儿的健康,因此许多孕妇在选择药物时都特别谨慎,害怕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您能给大家讲讲,妊娠期妇女应该如何用药吗?

  妊娠期是女人一生中的一段特殊时期,其身体各系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药物代谢与非妊娠期有很大的差别。大多数药物均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有些药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

  致畸高度敏感期: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一般为胎儿器官的形成期,所以这一时期的用药应特别慎重。

  胎儿神经组织形成于受精后的15—25日

  心脏形成于20—40日

  肢体形成于24—46日

  眼畸形成于24—39日

  外生殖器形成于36—55日

  大部分妇女要到月经逾期后才知道可能妊娠,但此时受精卵已开始进入器官形成期或致畸敏感期,因此早期胚胎很容易受到忽略性伤害,所以大家还是有计划的妊娠好。

  妊娠期妇女应如何用药?

  (1)妊娠头3个月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用药前应充分估算对母婴双方的影响,凡可能致畸的药物此时应禁用。已知的致畸药物有叶酸拮抗药、有机汞、抗癌药和雌激素;可疑致畸药物有烷化剂、苯妥英钠、口服降糖药、华法令等。

  (2)妊娠第14周到胎儿出生后4周,应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包括四环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和链霉素会造成不可逆的听力损害)、氯霉素(会引起灰婴综合症)、苯二氮卓类、镇痛药(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等。

  (3)对成人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孕妇应避免使用。

  问题七:除了妊娠期之外,哺乳期妈妈的用药,也关乎着宝宝和妈妈两个人的健康,许多妈妈常常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不敢轻易用药,这样正确吗?哺乳期妈妈又该如何用药呢?

  药物可通过血浆乳汁屏障,进入乳汁。新生儿每日可吸吮乳汁约800ml。吸吮了含有药物的乳汁后有些药物会对新生儿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故此哺育期用药应慎重。

  哺乳期妇女应如何用药?

  (1)用药前应充分估计其对双方的影响,可用可不用的药物最好不用。

  (2)对成人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乳妇应避免应用,如病情需要,则应终止哺乳。

  (3)允许婴儿单独使用的药物,乳妇可慎用。这类药物一般不会对乳儿造成大的危害,哺乳期妇女若服用对乳儿有危害的药物,则乳儿可采用乳制品喂养。

  (4)尽可能使乳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量减至最低。其措施有:①对乳汁中浓度高的药物在其吸收高峰期应避免哺乳; ②尽可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③避免使用长效制剂④采用最佳给药途径⑤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乳母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

  (5)哺乳期禁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多具有内在的高毒性或较严重的副作用,如含碘制剂、抗肿瘤药物、氯霉素、四环素、雌激素等。

  (6)哺乳期慎用药物:如解热镇痛药、抗组胺药、抗结核药、抗精神病药、治疗甲亢的药物等。

  问题八:对于一些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来说,如何进行安全用药也是一大问题,您能讲讲这类人群如何用药更安全科学呢?

  肝功能不全可影响药物的体内过程,进而影响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肝功能不全者用药时要考虑患者肝功能的情况,还要考虑到药物对肝脏的毒性。有许多药物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如抗肿瘤药阿霉素等、抗结核药如异烟肼、利福平等对肝脏都有毒性作用,严重者可造成肝细胞坏死;严重肝病患者对于常用安眠药,镇痛药和麻醉药几乎都不易耐受,甚至诱发肝性脑病。有肝昏迷先兆症状时禁用镇静药;肝病患者禁用吗啡类镇痛药,避免使用乙醚、氯仿、氟烷等麻醉药物。多数的抗菌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肝损害,严重肝功能不良者禁用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利福霉素、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和磺胺类等抗菌药。某些降糖药物如双肌类等在肝功能不良时慎用或禁用。

  问题九:除了您刚才讲到的这几类人,还有一类是肾功能不全的人也需要特别注意用药安全,为什么这样说呢?这类人在用药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肾功能不良会影响许多药物的排泄,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致药物在体内蓄积,甚至产生毒性反应。如头孢菌素类、氯霉素、乙胺丁醇、万古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和大多数利尿药,这些药物80%以上都是以原型由肾脏排出,有肾功能减退时,适当减少给药剂量。如地高辛、西米替丁、氨苄西林、林可霉素、苯巴比妥、普鲁卡因胺等,这些药物约有50%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良时如果使用这些药物,可以使药物的总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此时应降低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或者不用这些药物,否则可能产生药物的蓄积中毒。

  问题十:吃药能够帮助疾病快速痊愈,可是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吃药不能喝酒,那么在用药期间都有哪些禁忌呢?

  大家普遍关注在服药期间有什么需要忌口的,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常见的药食禁忌。

  1.所有药忌吸烟

  烟碱会加快肝脏分解药物的速度,服药时吸烟会导致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下降,影响药效,此效应在服药后的30分钟内尤其明显。为了保证药效和用药安全,建议服药期间避免吸烟。

  2.绝大多数药物忌喝酒

  使用头孢类抗生素期间如果饮酒,很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心悸、呼吸困难甚至休克;服用含有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药前后喝酒,会加重对肝脏的损伤;服用抗过敏药、安眠药、降压药、阿司匹林、降糖药等,喝酒也会增加用药风险。因此,服药期间以及停药7天内应避免喝酒。

  3.胃药忌吃醋

  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病,需要服用铝碳酸镁、胃舒平等抗酸药。这些药物是通过跟胃酸中和而发挥作用的,服药前后如果食用了醋,会使抗酸药物药效打折扣,甚至失效。

  在使用这些药物前后1~2个小时内,也应尽量少吃含醋的炒菜、凉拌菜等食物,以及山楂、乌梅等酸味食物。

  4.降压药忌柚子

  服降压药时不能饮用西柚,因为西柚汁的柚皮素会影响肝脏某种酶的功能,而这种酶和降压药的代谢有关,容易造成血液中药物浓度过高,增加副作用。

  服药3~4小时内,避免吃柚子和柑橘类水果。如果3天内吃过柚子,最好在就诊的时候告诉医生。

  5.激素类药忌大枣、蜂蜜

  服用可的松等肾上腺皮质激素时,忌食大枣、蜂蜜等含糖多的食物, 因为可的松类药可升高肝糖原,与含糖多的食物同用,会使血糖更高。女性吸烟者在使用雌激素类避孕药时,可以增加血小板的黏附性,引起血栓性疾病。

  6.磺胺类药忌果汁

  吃磺胺类药喝酸性饮料,如果汁、可乐以及酸味水果,会酸化尿液、降低药物溶解度,易出现药物结晶,伤害肾脏,出现血尿或影响排尿。最佳选择是用200毫升30~40℃的温开水送服。

  7.补铁剂忌奶制品

  应用铁剂(硫酸亚铁、葡萄糖酸亚铁糖浆等)、补锌制剂时,不宜同服奶制品和含有大量鞣酸的食物(茶叶制品、菠菜、柿子等),以及脂肪含量较高的食物(花生仁、芝麻酱等)。

  8.止泻药忌牛奶

  腹泻时喝牛奶可能受乳糖影响,加重症状;牛奶和药物混在一起,会在药物表面形成一层膜,将药物包裹在里面,阻碍药物中有效成分的释放,同时也阻碍药物吸收。如果病情好转,可在服药后1~2小时以后再喝牛奶,以免出现相互作用。

  9.黄连素忌茶水

  茶水含有约10%的鞣质,在体内易被分解成鞣酸,而鞣酸会沉淀黄连素中的生物碱,降低其药效。因此,服用黄连素前后2小时内不能饮茶。

  10.麻醉镇痛止咳药忌桃仁、杏仁

  服用麻醉镇痛止咳药如吗啡、可待因时,忌食富含氰苷的食物(桃仁、杏仁、白果、亚麻仁、枇杷仁等),因为这类食物可加重上述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

  本期嘉宾:

  郑州仁济医院 药剂科主任袁斐

  199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药学专业。2002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005年取得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称。

  1996年任药房主任,自2003年以来,一直担任药剂科主任至今18年。

  主要培训经历:

  1. 2011.06.15--2011.06.25 ,在中国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人员高级研讨班培训,颁发结业证书;

  2. 2016.08.23--2016.08.25 ,参加由省药监局组织的2016年全省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培训班;

  3. 2017.02.24--2017.02.26 ,参加山东2017年医院经济运营精细化管理学术论坛;

  所获市级荣誉证书:

  2008年被开封市卫健委评为先进卫生工作者;

  2010年被开封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女职工工作者;

  2016年被开封市中医系统评为优秀药师。

  2017年受开封市示范区药监局委托,在示范区药监局做医疗器械管理经验分享。


[责任编辑: 高博]